找准检察履职“小切口” 助力社会治理“大文章”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、治已病,更要抓前端、治未病。”鄠邑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站在社会治理视角依法能动履职,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。
一是检察建议综合效能充分发挥。 2022年以来,鄠邑区检察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,着力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、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,及时提出检察建议300余件,引导推动相关职能机关瞄准短板弱项、定向施策,以依法监督的“我管”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“都管”,充分履职实现“穿透式”监督,做到诉源治理。
二是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。坚持“应听证尽听证”原则,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,2023年以来,该院就70余起案件,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人民监督员、听证员200余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活动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充分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用精准履职深化司法为民,以看得见、辩得明、听得清的方式,落实普法责任,参与社会治理,促进矛盾化解。
三是数据分析使社会治理工作有据可依。紧紧围绕区委重点工作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定期梳理四大检察主要办案数据,同比数据变化情形,及时捕捉和发现社会治理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分析数据变化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,主动向区委、区政府等相关单位报送主要办案数据报告,为区域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。
下一步,鄠邑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,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、堵点问题,依法能动履职,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融入和助力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发展。
审核|胡永利
文字|王君兰
校对 | 王雪涛
编辑|杨阿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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